2007年4月19日,由新区民政局牵头召开了新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布置在“五一”劳动节前开展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集中救助工作,通报新区慈善救助服务情况。新区公安局、公安交警支队、城市管理执法局、综治办、社发局、救助站等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在“五一”劳动节前开展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集中救助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要求从4月23日至4月30日,通过“三合一”联动救助形式,在新区开展一次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工作,并结合近期阳光救助社开展慈善救助服务情况,会议提出意见如下:
1、根据市民政局有关通知要求,新区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在集中救助期间,分别安排公安1名、城管人员2名与阳光救助社形成“三合一”联动救助形式。
2、在集中救助期间,公安、城管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自行护送前往新区救助管理站。
3、对于患有疑似精神病以及迷途人员的救助受理,按照浦民[2005]76号文件内容开展工作。
4、社发局负责通知新区相关医院,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严重疾病等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治疗。
5、阳光救助社属于民间组织,在配合政府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其柔性、补充性的积极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慈善救助服务的支持力度,保护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