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1日上午,举行了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揭牌仪式暨慈善救助工作协调会。在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臧新民同志的关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社顺利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成为全国第一个投入慈善救助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旨在宣传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愿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告知、引导、护送的工作,以为他们指引政府救助的途径,唤起全社会对这一人群的关心与理解为己任。该社将以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来进行管理,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调查分析情况,撰写调研报告,以提供政府决策之用;以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开展慈善救助服务工作。
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宝对建社后,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抓紧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尽快发挥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