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理事会议
关于审议通过换届选举
决 议
(2017年11月16日通过)
2017年11月16日上午,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社召开理事会会议,应到会理事6人,监事1人,实际到会4人,按照“阳光救助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会议对以下内容审议有效:
1、段慧霞同志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理事职务、辞去理事长职务,陆天一、宋伟平、谈心、吴惟慧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理事职务;选举沈祥、董伯章、严晓伟、宋婷同志为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理事会成员;
2、理事会选举马正豪同志为理事长兼社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上海浦东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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